《明恥篇》題志[1]
(一九一五年夏)
(一)在《明恥篇》封面上題志手跡
五月七日,民國奇恥;[2]
何以報仇?在我學子!
(二) 在《感言》後的題志
此文為第一師範學校[3]教習石潤山先生作。
先生名廣權,寶慶人。當中日交涉解決之頃,舉校憤激,先生尤痛慨,至輟寢忘食,同學等爰集資刊印此篇,先生則為序其端而編次之,云云。
《救國芻言》亦先生作。
根據毛澤東手稿刊印。
注釋
[1]《明恥篇》,1915年夏湖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學生集資刊印。全書輯有七篇文章和一個附件。文章為:
《感言》
(一)救國芻言;
(二)中日交涉之前後狀況;
(三)已簽字之中日新約及交換照會;
(四)請看日本前此計滅朝鮮之榜樣;
(五)日本禍我中國數十年來之回顧;
(六)高麗亡國後歸併日本之慘酷情形;
(七)越南亡國慘狀略述。
附件:中日貿易出入額之比較。
卷首有一師教習石潤山寫的《感言》。
書中揭露日本侵略中國、滅亡朝鮮,法國滅亡越南以及袁世凱賣國的罪行;並陳述了救國方法,力圖喚起人們不忘國恥,奮起挽救民族危機。毛澤東閱讀該書時,加了許多圈點和著重號,並在多處寫有批語。在該書的目次第二、三、四、五和附件的篇名上方,毛澤東均劃了圈,並寫有「圈出五篇為最緊要者,其餘不閱可也」。本篇的(一)和(二),是毛澤東分別寫在該書封面上和《感言》後的題志。
本文標題和標點為本書編者所加。
[2]1915年1月,日本國政府令其駐中國公使向袁世凱提出旨在獨佔中國的二十一條後,5月7日,又提出最後通牒,限四十八小時內答復。5月9日,袁世凱對日本的要求,除聲明第五號一部分「容日後協商」外,其餘一概加以承認。因此,中國人民將5月7日作為國恥紀念日。
[3]指湖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創建於1903年,始稱湖南師範館。同年11月,與當時尚存的長沙城南書院(創建于宋代)合併為湖南全省師範學堂。1904年改名為中路師範學堂。辛亥革命後,中路師範學堂改為湖南公立第一師範學校。1914年春湖南公立第四師範學校合併於第一師範學校,更名為湖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這時,毛澤東由第四師範轉入第一師範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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